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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就诊需要报告吗(发热时需要到就诊)

发布于:2021-08-20 被浏览:2811次
发热就诊需要报告吗(发热时需要到就诊)

记者 陈敏 通讯员 蔡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卫生监督所再次提醒:具有流行病学史的“十大症状”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诊治。

不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传染性疾病专用诊室,下同)的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一律不得常规诊治“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消失或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患者。

具有流行病学史的“十大症状”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诊治,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隔离留观。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现上述患者要及时报告、留观,并按照要求尽快将上述患者通过120负压车转运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理。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从8月3日开始,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以切实做到重点不折不扣、细节不漏不掉。

8月2日,市卫生监督所召开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传达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卫健委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严格管控、聚焦重点、精准设防、压实责任等方面的工作要求,重点守牢院感管理风险隐患防线。

8月2日,市卫生监督所紧急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就诊管理专项活动执法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不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是否诊治“十大症状”患者;具有流行病学史的“十大症状”患者到发热门诊诊治是否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理;区域网格员巡查是否到位等。

自8月3日起,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卫生监督骨干分成8个疫情防控检查组,下沉至10个区县(市)和4个功能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抽查医共体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门诊部或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网点和隔离点位疫情防控情况。


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防止病人辗转就诊;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守第一道防线;加强病房闭环管理,严防院内传播;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做好自我防护。

据了解,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有关的检查信息都将录入应急指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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