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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行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8月5日,大柴旦矿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省委第十三届十次全会是在庆祝党的百年华诞之际和“十四五”开局起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全面开启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高举旗帜、维护核心,深化认识、谋划未来,鼓舞斗志、激发作为的重要会议。
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为主题,全面部署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工作,充分彰显了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全会部署上来,要把学习省委全会精神与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思路举措、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自觉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的召开,为我们检察机关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检察干警必须牢记国之大者,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决定》,坚持站在国家战略的角度审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头等大事去狠抓落实,努力为打造柴旦地区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